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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三期高校培训师资精品课程专题研修培训班的通知 ( 渝师培字[2014] 08号)

发布日期:2014-12-04  来源:   点击量:

各在渝高校: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共享和应用,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举办重庆市第三期高等学校培训师资精品课程专题研修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庆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含校级、市级、国家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精品课程建设团队成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2014年11月30日至12月9日,11月30日报到。报到时请带上一寸免冠登记照片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

三、培训地点

重庆市教委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西南大学培训学院)

四、培训内容

(一)拓展类培训。旨在更新精品课程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建设团队成员的教学观念,提高对精品课程意义、内涵和“五个一流”本质要求的认识,增强精品课程建设和精品课程教学的质量意识。内容包括:国内外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教学名师的专业成长等。

(二)核心类培训。通过学习精品课程建设的理论、技术与方法,使参训教师深刻把握精品课程教学的目标、内容、方法与技巧,切实提高精品课程建设能力与水平,发挥精品课程教学的示范带动作用。内容包括:精品课程建设的现状与趋势、教学资源开发与教学模式创新;精品课程教学内容改革与教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创新;精品课程网络平台建设;微格教学的设计及实施策略等。

(三)实践类培训。主要以教学和科研实践为课程内容,旨在提高参训教师的实践能力,使参训教师能够有效组织精品课程的校本研修活动,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内容包括:精品课程经验分享、教学观摩以及课例分析等。

五、培训费用

(一) 培训费由市教委承担。

(二) 食宿、资料等费用统一收取,学员凭收据回单位报销。

六、培训考核

参训学员的考核由重庆市教委人事处负责,重庆市教委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执行。

培训合格者由重庆市教委颁发《重庆市高校培训师资精品课程专题研修培训合格证书》。

各高校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尽快落实送培人员。各高校的送培计划(电子资料)请于11月24日前报送重庆市教委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教委人事处: 郭 斌 胡天勇 63865672

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谭 军 68252535 13657674765

樊 翔 68252535 13996181781

传 真:68867157

电子邮箱:gxjwb@swu.edu.cn

重庆市教委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二0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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